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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陳四四
  明年元旦起,《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》將實施。根據《條例》規定,成都市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依法申請登記,取得本市電動自行車牌證或臨時通行證;懸掛外地號牌的電動自行車需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行駛的,也應當換領成都市的電動自行車牌證或者臨時通行證。
  拴住脫韁的“電馬兒”,是社會多年來的呼籲。如今的道路上,搶黃燈、走機動車道、逆行、不打轉向燈、騎車接電話等電動自行車違法現象比比皆是。如何管理電動自行車,已是一個亟待破解的社會難題。
  即將實施的《條例》帶來希望。通過核發電動自行車牌證和臨時通行證,逐步將超標電動自行車淘汰出局,也規範電動自行車車主的交通行為。當然,上牌只是電動自行車管理的第一步。要讓脫韁的“電馬兒”減速,還需要交通管理部門加強執法和疏導,以及相關部門對電動自行車生產商、經銷商等的管理和規範。
  (原標題:脫韁的“電馬兒”該減速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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